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紹興市交通職業學校學生校牌管理辦法
發布者: 網站管理員 發布時間: 2017-06-14
校牌是學生的身份標志,每個學生應珍視愛護,妥善保管。為加強對學生管理,使全校學生佩戴校牌規范化,特制定以下管理條例:
1、學生校牌分為住校生和通校生兩種,以顏色區分。
2、學生須隨時(在校期間)端正佩戴校牌于胸前正中位置,不得斜戴或遮掩,隨時接受校門衛或值班人員及校學生會的檢查。
3、遺失校牌的學生必須作出書面說明和檢查,并經班主任簽字,報政教科審核批準后方可補發,并交納工本費。
4、學生佩戴校牌情況記入學生品德操行考核,并列入文明班級量化考核。
5、學生因畢業或轉學、退學等原因離校時,須將校牌上交政教科方可辦理離校手續。凡學生拾到校牌,應立即上交政教科或交還本人。
6、校學生會紀檢部每天定時進行檢查。政教科將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查。
7、學生不得私自制作、涂改、折損、轉借他人,如有上述情況,一經查實,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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